融入国家制度的中华 文化基因
来源:《现代艺术》2015年第06期 | 作者:李明泉 | 发布时间: 2016-06-11 | 123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善于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使国家制度与民族文化深层结构得以协同并进。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也是中华民族对人类制度文明的重要贡献。

习近平同志强调: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中华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开展的精神活动、进行的理性思维、创造的文化成果,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充分运用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积累的伟大智慧。

人类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制度文化,因地域、民族、历史、风俗的不同,而异彩纷呈,各具特色。制度文化的核心,是由历史演化产生或选择而形成的一套传统观念,尤其是系统的价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选择与确立,必然会打上自己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的深深烙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善于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使国家制度与民族文化深层结构得以协同并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与富国强民思想的内在联系。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建设富强中国。这就需要审视和吸收中国传统经济富国强民的发展智慧。中华民族历来追求民富国强,孔子希冀“足食足兵”,管子主张富国必富民,荀子期待“上下俱富”,中华民族几千年都在求索富强之策。中国传统经济注重劝课农桑、以农为本,提出治理其财、用之有节的节俭观,主张开源节流,反对奢靡浪费;提出先义后利、义利合一的义利观,主张交相利,反对唯利是图;提出勤劳致富,取财有道,主张崇公黜私,反对贫富悬殊,追求“政均而民无怨”的公正价值诉求。小农经济传统思想对推进历代社会发展、维系封建社会体制起到过积极作用。今天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扬弃“重农桑、抑工商”等消极因素,升华传统富强观,正确处理竞争与协作、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追求河清海晏、物殷俗阜的盛德大业,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就有了坚实的历史文化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与民本政通思想的深度契合。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建设民主中国,实现中国梦的终极价值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人民既是中国梦的实践主体、创造主体,也是中国梦成果的享有主体。这就需要审视和吸收中国传统民本政通的政治智慧。中国古代先哲很早就认识到“以民为本”的重要性,提出“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民之尊严、民之高贵、民之不可侵犯等民本思想,成为历代治国的基本遵循。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提出“政通人和,百废俱兴”,认为政事通达,人心和顺,国家就稳定,人民就安乐。“政通人和”思想成为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我国历代主张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历代先哲强调政通人和的关键在法治。管子曰:“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王符说:“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王安石认为:“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如其不能立法,而欲人人悦之,则曰亦不足矣。”包拯强调“法令既行,纪律自正”,主张礼法合治、德主刑辅,“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等。这些治国辩证思想,已成为融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文化元素。历史告诉我们,古代以民为本、政通人和等种种愿景,只有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下才能得以展开,从而为“人的解放”开辟现实通途和康庄大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与理想人格思想的源远流长。民族精神从来就是动员和激励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团结统一、独立自主、爱好和平、自强不息等精神内核成为中华民族5000年延绵不绝的纽带,维系和牵引着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文明中国的建设,必将推动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就需要审视和吸收中国传统理想人格的思想智慧。我国历史上“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担当情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英雄豪情,“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气节,敢为天下先、善为天下先的开拓气魄,造就了一批批中华豪杰。历代先贤十分重视理想人格的培养和塑造,倡导道德上的完美典型。孔子的“圣人”,孟子的“大丈夫”,庄子的 “至人”“真人”,黄宗羲的“豪杰”……都提倡通过物格知至、意诚心正,使自我修养达到一种高尚境界,把人自身的心性修养推广到社会领域,担当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使命。如今,充满活力和张力的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既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思想引领、道德建设,书写和表达信仰之美和崇高之美,不断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思想素质,又“睁眼看世界”,了解世界上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吸收和借鉴其先进成果,为我所用。回望历史,无论是儒家文化还是道家文化,对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进都具有巨大的生命力。这种富有中国智慧的文化制度自信,富有时代精神的文化体制创新,必将有力推动中华文化软实力提升,建设诗意中国,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制度与仁爱和合思想的价值同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建设和谐中国是一代代中华儿女的矻矻追求和梦想,这就需要审视和吸收中国传统仁爱和合的治理智慧。我国传统思想文化根源在社会生活本身,是人们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情感样式的集中表达。从“仁者爱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到“把幸福与人分享,快乐就翻了番儿”,从“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到“同心同德,患难与共”,这种仁爱观的发扬光大,能够引导人们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生活,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心态和友善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文化思想与源远流长的中华和合文化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和、合二字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和合”一词最早出自《国语·郑语》“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意即商契能和合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教”,使百姓安定和谐地相处与生活。《管子》认为“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谐,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整个社会和谐发展,就能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平等友爱、诚信相守,追逐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进而汇聚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正能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与天人合一思想的交相辉映。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就需要审视和吸收中国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中华文化始终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儒家强调天人协调、天人合一,注重珍惜生命、仁爱万物。孔子的“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孟子的“仁民而爱物”,荀子的“天行有常”等深刻表达了儒家生态伦理观。道家强调道法自然、万物平等:老子认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存在谁对谁的主宰;庄子讲“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地万物与人同根同源。墨家强调“兼相爱,交相利”,注重节用节葬、非乐非攻,反对人类奢侈浪费、攻杀破坏。佛教强调众生平等,世界万物相互依存,伤害自然就是伤害自己,人与自然界的所有生命都是平等无二的。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怀抱的主体,其生存和发展来自于自然的恩赐。对大自然无休止的掠夺,必将最终毁灭人类。“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不讲“人定胜天”,不讲征服与被征服,使天道、地道、人道相互对应、相互联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些思想警示我们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