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艺期刊联合会 章 程
来源: | 作者:profca763 | 发布时间: 2016-05-20 | 26264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二十四条 本联合会秘书长为本联合会法定代表人。本联合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本联合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联合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处理本联合会其他重要事务。
  第二十六条 本联合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主持本联合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联合会发展规划,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调本联合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聘用专职工作人员,交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
  (五)策划和组织开展各项重要活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联合会经费来源:

    (一)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缴纳会费;

    (二)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

    (三)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接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赞助;

    (五)其他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联合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 本联合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 本联合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联合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